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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外商投资鼓励类、允许类项目核准

    信息发布者:贾氏一族
    2016-12-05 19:10:54   转载
   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鼓励类、允许类项目核准
    受理机构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金贸易科
    服务内容概述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、外商独资、外商购并境内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;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。
    政策法规依据《国 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〔2004〕20号)、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2号令发布)、《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 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》(陕政发〔2004〕50号)、《陕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》(陕发改发〔2005〕102号文印发)和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工作的通知》(陕发改外资〔2007〕164号)。
    事项申办条件1、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我省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;2、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规定;3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行业规划和产业调整政策的要 求;4、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、工艺标准的要求;5、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;6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 求;7、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、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。
    申报材料1. 项目申请核准请示文件;2.项目核准申请表;3.《项目申请报告》(项目申请报告应当按照陕西省发展改革委《关于印发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》(陕发 改投资〔2007〕908号)要求编制文本 )4.附件(①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(营业执照)、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(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)、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 用证明;②投资合同(意向)书,增资、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;③以银行信贷融资的应由银行出具融资意向书;④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书;⑤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;⑥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;⑦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,需由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。⑧外商资 信证明,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。所有附件复印件需说明与原件一致,并加盖企业红章。⑩ 节能评估报告)。
    办事处理流程①按照属地原则,由项目申报单位报送当地县级发改部门或市主管部门;②县级发改部门或市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进行初审,并报送市发改委财金贸易科(需转报省审批一式五份,报市审批的一式三份)。
    服务办理时限收到县级发改部门或市主管部门上述材料合规齐备后20个工作日(上报文件10个工作日)
    在线咨询http://www.weinan.gov.cn/appeal/form.jsp?model_id=49
    在线申报
    表格下载渭南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.xls
    收费标准不收费。
    办公时间及地点国家法定正常工作日;市发改委财金贸易科(411室)。
    联系方式咨询服务电话:0913-2109713; 电子信箱:wn2109713@163.com 
    乘车路线市内乘1、3、10、11路到市政府。
    备  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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